近日,记者从南宁市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截至6月5日,全市1559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占100%,并全面完成自治区下达的10万元、20万元、50万元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指标任务,继去年实现历史性突破后又率先揭榜、领跑全区。
今年3月,自治区印发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要求各设区市:到2020年底,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全部达到5万元以上,95%以上非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以上的行政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其中,明确要求南宁市完成10万元、20万元、50万元收入的村分别达到400个、185个、90个,是全区14个设区市中指标最多、任务最重、压力最大的。全市上下不等不靠、主动作为、攻坚克难,“一村一策”拿出实招硬招,加大政策扶持和财政投入力度,目前1559个村(社区)已全部提前完成有关指标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也是南宁市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起步之年。今年以来,南宁市委坚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作为脱贫攻坚“五场硬仗”之一来攻坚,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衡量指标来推动,采取“七个一”工作措施(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一份工作要点、下拨一笔专项扶持经费、发出一封信、编发一期专题表扬信息、开展一系列调研督导活动、建立一项制度),通过分片联系、排名通报、集中调度等多种办法,(下转3版)
(上接1版)推动各县(区)、各村镇赶早抓细落实各项工作。
南宁市聚焦疫情造成的销售难、流通难、开工难问题,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推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加大消费扶贫、减税降费、贴息贷款、保险理赔力度,尽可能降低种植养殖业的损失。协调人社、公安、交通、商务、市场监管等部门,畅通劳动用工、生产资料、线上销售等渠道,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开足马力复工复产,尽可能把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在市委的谋划和推动下,今年市财政按每个非贫困村15万元、集体经济薄弱村20万元的标准投入18980万元,管好用好中央、自治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7850万元资金,示范带动县乡村加大投入力度,为推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全面达标注入强劲动力。同时,南宁市持续实施“返乡人才创业”行动,推动能人领办村民合作社(企业),大力发展县级“5+2”和村级“3+1”特色产业,突出抓好“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重点推动“五个激活”,探索开展“六种发展模式试点”,创新做好“七篇文章”,全面提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质量。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下一步,南宁市将认真总结近年来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特色产业的成功做法,前端抓好技术支撑、中间抓好生产组织、后端抓好市场营销,通过土地流转改革、培育农业龙头企业、优化完善产业链等,充分发掘县域特色优势产业,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深入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准确把握全面脱贫之后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完善一批有前瞻性的政策措施,培育打造一批有特色支撑的产业园区,遴选一批有发展前景的项目,选育一批有培养潜力的人才,推动集体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