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宏观经济: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行重启“逆周期因子”
基于自身对市场情况的判断,8月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行陆续主动调整了“逆周期系数”,以适度对冲贬值方向的顺周期情绪。
当前,绝大多数中间价报价行已经对“逆周期系数”进行了调整,预计未来“逆周期因子”会对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楼市政策:港澳台居民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领取居住证
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对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领取居住证事项作出明确,《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土地供应:本周南宁市出让土地的总面积为1.47万㎡,新增1宗住宅用地,地块位于西乡塘区金陵镇。
土地成交:本周南宁市无土地成交情况。
商品房供应: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11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2740套,面积16.05万㎡。其中荣和·公园里供应4.1万㎡车位居首位。
商品房成交: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1732套,环比下降39%,成交面积13.1万㎡,环比下降47%。分物业类型看,本周住宅成交779套,面积8.8万㎡,环比下降55%;办公楼成交71套,面积0.7万㎡,成交面积环比下降56%,商业营业用房成交50套,面积0.3万㎡,环比下降48%;其它物业成交3.0万㎡,环比上升5%。
开盘情况:根据广西中原研究中心不完全监控显示,本周暂无开盘情况。
宏观经济
央行:人民币对美元中间价报价行重启“逆周期因子”
当前,我国经济稳中向好,经济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增长动力加快转换,增长韧性较强,人民币汇率有条件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近期受美元指数走强和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外汇市场出现了一些顺周期行为。
基于自身对市场情况的判断,8月份以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价行陆续主动调整了“逆周期系数”,以适度对冲贬值方向的顺周期情绪。当前,绝大多数中间价报价行已经对“逆周期系数”进行了调整,预计未来“逆周期因子”会对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保持基本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央行:2018年第二季度全国支付体系运行平稳,社会资金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支付业务量稳中有升
第二季度,全国共办理非现金支付业务2 533.58亿笔,金额951.72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61%和0.20%。票据业务量总体保持下降趋势,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量增长较快,银行卡发卡量持续增长。截至第二季度末,全国银行卡在用发卡数量71.87亿张,环比增长2.49%。银行卡交易量稳中有升,银行卡信贷规模持续扩大。截至第二季度末,银行卡授信总额为13.98万亿元,环比增长6.40%。
海关总署:实施布基纳法索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
自2018年9月1日起,我国对原产于布基纳法索的97%税目产品进口实施零关税。进口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进口上述货物并申请享受零关税的,应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1号的要求填制报关单,并按照规定向海关提交有关单证。
财政部:2018年1-7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
2018年1-7月,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良好。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均有所提升,利润增幅高于收入11.2个百分点,钢铁、有色、石油石化等行业利润大幅增长。
1-7月,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323055.5亿元,同比增长10.2%;国有企业营业总成本310625.1亿元,同比增长9.6%,其中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同比分别增长6.9%、9.8%和12.6%;国有企业利润总额20239.4亿元,同比增长21.4%;国有企业应交税金26457.5亿元,同比增长10.3%;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28488.2亿元,同比增长9.4%;负债总额1122240.4亿元,同比增长8.8%;所有者权益合计606247.8亿元,同比增长10.5%。
财政厅:广西加大财税政策激励,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广西从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底,将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单户授信额度上限,由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并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支持的融资担保公司加强监管,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支持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适当降低担保费率和反担保要求。
南宁统计局:南宁2018年1-7月国民经济运行呈现良好
工业生产平稳:7月份,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实际增长6.0%,增速与上月持平;1-7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6%。分经济类型看,7月份,国有控股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2%,集体企业下降2.8%,股份制企业增长6.0%,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6.1%。
投资结构持续改善:1-7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55798亿元,同比增长5.5%,增速比上半年回落0.5个百分点。其中,民间投资222649亿元,增长8.8%,加快0.4个百分点。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同比增长13.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9%,其中制造业投资增长7.3%,加快0.5个百分点;第三产业投资增长6.0%,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5.7%。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投资同比分别增长12.2%和10.0%,增速分别比全部投资快6.7和4.5个百分点。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加快:1-7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65886亿元,同比增长10.2%,增速比1-6月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住宅投资46443亿元,增长14.2%,增速提高0.6个百分点。住宅投资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为70.5%。
消费价格温和上涨:7月份,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1%,涨幅比上月上升0.2个百分点,环比上涨0.3%。分类别看,食品烟酒价格同比上涨1.0%,衣着上涨1.2%,居住上涨2.4%,生活用品及服务上涨1.6%,交通和通信上涨3.0%,教育文化和娱乐上涨2.3%,医疗保健上涨4.6%,其他用品和服务上涨1.2%。1-7月,全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2.0%。
楼市政策
国务院:港澳台居民符合相关规定的可申请领取居住证
8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对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申请领取居住证事项作出明确,《办法》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办法》提到,为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生活,港澳台居民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根据本人意愿,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住证。
港澳台居民申请领取居住证,应当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向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户政办证大厅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根据该《办法》,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吉林:开展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投机炒房行为
8月16日,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吉林省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明确,将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并将专项行动分为四个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25日-8月20日);企业自查阶段(8月21日-8月30日);全面检查阶段(8月31日-12月31日);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12月31日)。另外,《工作方案》提出保障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广泛发动群众监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强化督查问责机制。
北京:开通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
8月21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等部门,依托北京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开通了打击“黑中介”投诉举报专线。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群众若发现中介机构存在无照经营、未备案;打隔断出租;哄抬房租、恶意克扣租金、押金;发布虚假广告、虚假房源信息;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或采取堵锁眼、断水断电、辱骂骚扰、言语恐吓等软暴力行为驱逐承租人、强行收取各类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时,均可以通过热线直接进行投诉举报。一旦接到举报,各相关部门将依照职责对上述乱象予以坚决打击,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严肃处理。
具体而言,对于违规中介将依法予以高限处罚、注销备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等惩罚措施,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黑中介”,则会移送公安部门予以严惩。
广州南沙:外地及外籍人才可申请人才绿卡并购买自住房
近日,广州南沙区公布了《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落实广州市人才绿卡审核事权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宣布外地人才可凭人才绿卡购买自住房。该文件中提到,每年在南沙工作或创业超过半年,在广州市有合法住所且符合相关条件者,即可申请人才绿卡。且持有人才绿卡的国内人员即可享受市民待遇,购买自住房。另外,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居民和华侨可按国家有关规定购买1套自住房。另据了解,目前广州居民购房受到限购、限贷等因素影响。其中,规定户口居民限购2套,广州户口单身(含离异)人士限购1套,而非广州户口居民家庭连续缴满5年个税或社保方能买房,限购1套。
海口:约谈11家房企,要求立即整改房产备案价格虚高问题
8月25日上午,海口市住建局、海口市物价局联合约谈海航地产、海南联华地产等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部分企业存在房产备案价格虚高的问题,要求相关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在约谈会上,11家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负责人均表示将于下周一前向物价部门申请办理价格备案调整事宜,绝不出现备案价格虚高的情况,坚决支持海口关于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各项政策。
武汉:修订二手房交易合同,重点打击“违约获利”
8月23日,从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网获悉,武汉市房管局和武汉市工商局日前联合发布新修订的《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和《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居间合同》示范文本。新版合同中增加了条款:“因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以诉讼方式(或仲裁方式)向违约方主张权利的,违约方须承担守约方所支出的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及交通费等相关费用”,这将进一步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新版合同还对买卖双方违约行为进行了严格界定。其中,若出卖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明手续不真实、不完整、无效,导致买受人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或者逾期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或者拒绝将该房屋出售给买受人;或者擅自提高房屋交易价格,则构成了根本违约,买受人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有权要求出卖人双倍返还定金或者要求出卖人支付房屋转让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出卖人退还买受人已支付的其他款项。合同中明确,三方可以约定:买方或卖方在未签订《武汉市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居间方可以收取不超过买受人/出卖人应交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的居间服务费。
三亚:商品房买卖合同实行限时网签,当月销售当月网签
8月24日,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规范新建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管理的通知。通知称,从2018年9月1日起开始实行限时网签,即当月销售当月网签。每月1日至25日,开发商应向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信息中心提交当月销售房源网签备案资料,审核通过后,予以网签(25日至31日后销售的,可在下月申报),严禁滞后网签。如未能在限期内按要求提交,不再受理办理。另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必须将相关证书、房源信息及合同范本等在售楼处明显位置进行公示。同时,按照向物价部门申报的一房一价向社会公开销售全部房源,严禁囤积房源、捂盘惜售。通知要求,开发商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应先到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核定购房人资格,符合条件后,才能签订认购协议,收取购房款。
河南:严查违法预售,开发商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五项规定
河南省向社会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查处商品房违法预售行为的通告》。政策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的五项规定。主要规范的是开发企业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后在收取费用、销售场所建设、销售行为、公示行为等,明确相关要求和标准,确立规范。其中包括对于未取得预售证的房企,销售场所不得对外开放,在咨询中心、接待中心等场所进行产品展示时,不得有与销售相关内容的推介,不得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户外媒体、传单等形式违法发布广告,不得参加任何展销活动等等。二、关于对商品房违法预售有关问题的处理。结合郑州市房地产市场实际,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非法集资、无证经营、违规预售、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等九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并划分了责任单位。
央行成都分行:部分地区二套房首付款比例提升至70%
据当地媒体报道,8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发布了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关于印发《四川省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要求,从8月24日起,四川部分地区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40%提高到50%。
此次方案规定,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四川省其他地区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此外,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购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其中,成都市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高新区南部园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1个区域,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且贷款最长年限不超过25年;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除西昌市)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全省其他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
方案显示,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其中,成都市高新区(西部园区、南部园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2个区域已拥有2套及以上(无论是否有贷款或是否结清相应贷款)住房的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全省其他地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值得注意的是,在此之前,全省其他非限购地区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这次将部分地区二套房首付比例调整为了不低于50%。并且,该方案自2018年8月24日起实施,但在通知发布之日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已经受理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并出具首付款缴纳有效凭证,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原政策执行。
土地市场
南宁土地市场供应
本周南宁市出让土地的总面积为1.47万㎡,新增1宗住宅用地,地块位于西乡塘区金陵镇。
地块位置:
南宁土地市场成交
本周南宁市无土地成交情况。
商品房供应
新增预售项目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有11个项目取得预售证,共新增商品房供应2740套,面积16.05万㎡。其中荣和·公园里供应4.1万㎡车位居首位。
各项目新增预售情况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供应住宅9.6万㎡,商业0.5万㎡,车位供应6.0万㎡,办公暂无供应。
商品房成交
商品房成交面积13.1万㎡,住宅成交8.8万㎡,环比下降55%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南宁市商品房成交1732套,环比下降39%,成交面积13.1万㎡,环比下降47%。分物业类型看,本周住宅成交779套,面积8.8万㎡,环比下降55%;办公楼成交71套,面积0.7万㎡,成交面积环比下降56%,商业营业用房成交50套,面积0.3万㎡,环比下降48%;其它物业成交3..03万㎡,环比上升5%。
良庆区成交4.5万㎡居首位,成交面积环比下降10%
根据房管局公布数据显示,本周良庆区成交商品房475套,面积4.5万㎡居首位,环比下降10%。其次是西乡塘区成交商品房588套,面积4.04㎡,环比下降6%。
(因房管局数据原因,按区域划分与按物业类型划分存在差别)
各区各物业类型商品房成交状况
从商品房成交的区域分布来看,本周良庆区商品住宅成交居首位,为330套,面积4.1万㎡,其次是西乡塘区成交3.2万㎡;办公用房以邕宁区成交0.9万㎡为主;商业营业用房以良庆区为主,成交套数为23套,面积0.15万㎡。
二手房成交
本周二手房成交470套,面积4.5万㎡,环比下降28%。其中青秀区成交195套居首位,面积1.9万㎡。
根据南宁市房管局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年8月27日,南宁市商品住宅可售存量为51604套,可售面积为573.1万㎡,环比下降1%。按近六个月的去化速度计算,目前存量的消化周期为6.7个月,比上周少0.2个月。